《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 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环保类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7 年 8 月会议精神,依据我们黑龙江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前景,参照新的专业教育标准,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设置本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毕业生应达到的人才规格,凡授予本专业毕业证书者,均应执行本标准。
一、招生对象、学制 高中生、中职生, 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城镇及工矿企业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应用性专门人才。
三、人才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1 、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外语应用能力;
2 、水、气等环境要素监测与分析能力;
3 、常规环境监测仪器使用、维护的基本技能;
4 、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等的工艺设计能力;
5 、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等工程施工管理及监理的能力;
6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运行管理的能力;
7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能力;
8 、从事环境管理及环境评价的基本能力;
9 、一定的自学能力;
10 、利用文献、网络等渠道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
四、主干课程
1 、基础化学
2 、工程制图
3 、仪器分析
4 、环境微生物
5 、环境工程原理与设备
6 、环境监测
7 、水污染控制技术
8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9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
10 、噪声控制技术
11 、环境工程施工技术
12 、环境影响评价
五、核心课程
基础化学、环境工程原理与设备、环境监测、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