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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志愿须知

[ 来源: 招生就业处 ]    撰写时间   2008年3月27日

      

    学生在报考时可按照以下步骤填报“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志愿表”:
  1.根据所学专科专业在“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接表”中查找同类别的专业,并从中选择一个(只能一个)与自己所学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名称、代码);同时查找规定报考专业类别(代码);
  2.根据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在“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查找该专业的招生学校(代码),并要注意该计划中“备注”所标明内容;
  3.将自己选择的专业类别代码、专业代码和名称、报考学校代码填写在“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志愿表”中,并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报考志愿表填表说明
  
1、考生姓名必须与高考录取表、身份证一致。

2、拟升专业代码、报考志愿院校代码见招生简章。考生可根据招生简章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填报专业必须与原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是否服从分配,是指进入录取分数线后,但没有被前两个志愿录取,是否同意由“联考办”分配到其他院校或同类别中其它专业。填写“服从”或“不服从”。

4、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字迹清晰,推荐学校审核,按规定时间上报“联考办”。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联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