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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当前,正值2007届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刻,为了保证应届毕业生按时离校,现就毕业生办理改派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6月13日——8月15日集中办理2007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具体程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工作流程的通知》(黑教学办[2006]105号)办理; 二、自8月15日开始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事宜。鉴于毕业生数量大,改派人数多,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应届毕业生将有关材料交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录入数据库统一办理改派手续。9月1日以后开始受理个人改派事宜; 三、为不影响往届毕业生就业,将采取每周两次加班办理改派手续,即: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改派材料,请于星期三下午14:00时——16:30时到二楼大厅领取;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上午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改派材料,请于星期五下午14:00时——16:30时到二楼大厅领取; 四、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工作流程的通知》(黑教学办[2006]105号)精神,毕业生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1、在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期间,二楼大厅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初审毕业生提交的改派材料(包括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函),按照毕业学校,分别于星期三和星期五上午8:30分交毕业生就业主管人员审批签字后统一交工作人员打印《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二楼大厅“改派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和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收费窗口”缴纳服务费,到指定窗口加盖就业专用章(有关人员根据主管人员签字的改派材料方可在《就业报到证》上加盖就业专用章); 3、毕业生持新办报到证到毕业学校或人才中心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档案转递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希望各学校以及广大毕业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谢谢您的合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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